1993年,被評為“全國農村青年星火帶頭人”;
1998年,被評為湖州市優秀共產黨員;
2000年,被浙江省鄉鎮企業局評為“浙江省企業管理先進工作者”;
2003年,被湖州市人民政府評為“湖州市勞動模范”;
2003年,獲得“浙江省建筑裝飾行業優秀企業家”;
2004年,獲得“全國突出貢獻材料企業家”;
2015年,獲得“中國人造板行業卓越貢獻人物”;
2016年,獲得“中國地板行業功勛獎”;
2016年,獲得“人物大獎—影響力人物”;
2017年,獲得“湖州慈善獎—個人捐贈獎”;
2018年,被中國木業網評為“家居領軍人物”。